今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发布

4月28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3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全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发布会上,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李梅生从考生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分值、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等8个方面对考生、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资料图)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公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2023年4月14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在去年中考相关文件基础上进行了调研与论证,形成了《2023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今年政策与去年相比,既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也有一些新变化。

考试科目及时间

九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实验技能(物理或化学)。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实验技能(生物)。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3日-15日。信息技术、实验技能科目考试于5月底前完成。今年不再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分值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为64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各按12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综合成绩)、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综合成绩)各按12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信息技术和实验技能(物理或化学)科目各按考生原始成绩的20%计入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折算取和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均实行公民同招、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县及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特长生(体育、艺术类型)和小语种类型确需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招生学校应当具备相应教学条件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5%,其中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特色学校可提高1%,国家级特色学校可提高2%。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行知中学(公办计划)和滨州实验中学在市城区内(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生;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实验中学、无棣县可在北海经济开发区招生。

承担航空人才培养任务的山东省北镇中学,2023年面向全省招收30名具有飞行员潜质的男性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自愿填报。招生计划、考试程序和学生管理培养办法,由山东省北镇中学发布。

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

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初中”政策。2023年,市城区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为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行知中学(公办计划)和滨州实验中学。以上每所学校指标生计划为当年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80%;指标生分配对象为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其中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实验中学指标生分配对象还包括北海经济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指标生分配依据为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和北海经济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毕业生人数、前两年考取指标生招生学校实际人数和规范办学情况等。市城区以外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指标生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80%。

据介绍,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所有信息请通过滨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滨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滨州市教育局于6月2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滨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滨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查询。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学校向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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